“你在具体说说。”我起身走到病床边儿,坐到了豆豆跟前:“谁给谁一百大洋?”
“当然是医院给黄叔叔了。医院当时让他来医院在做个全面的检查,具体检查的目的是什么他也不清楚。他是背着家人来的,跟家里说自己要去外地干几个月活儿。”豆豆停顿了下,然后说:“好像是肝移植,听他是这样说的。就是把他的肝,移植一部分给患有肝病的那个有钱人。不过对方是谁他是不知道的。”
“他什么都没搞明白,就这么糊里糊涂过来做了?”我深吸口气。
“钱是给了的,手术前就给了他五十大洋,这出院后他这最起码半辈子不用愁了,不仅能娶妻,还能买个大房子住。”豆豆看向我说:“那可是一百大洋,几辈子都赚不来的。况且这一百大洋并不是谁都能赚到的,必须得捐赠者跟病患之前能够匹配上。用他的话说,这是走了八辈子狗屎运的事儿。”
“肝竟然可以移植。”我倒头一次听说,紧接着我想起了仍在楼下做手术的那个断腿小伙子:“既然肝可以,是不是肾也可以?”
“黄叔叔也是第一次听说这事儿,不过找他的人说,身体内的器官只要配对成功,都能移植,不过这手术还是有一定风险的。但是人家承诺,就算人在手术过程中死了,答应的钱也会给家里。”豆豆直了直身子,又伸手拿吃剩一半的苹果咬了口说:“西医真是残忍,器官也可以拿来拿去,那是不是那些有钱人,只要出钱,身体里哪个器官坏了就可以换掉?岂不是长生不老了……”
“会如此简单吗,既然捐赠者有手术风险,那患病一方肯定也承担着相同风险。”我微皱起眉头,心想,难道这就是医院内不断有人死亡、消失的原因?可目前不管是黄本天,还是断腿小伙子,都是医生跟捐献者协商后的结果,并没有存在捐献者、或者家属不知情的情况下,强硬将器官拿走。而且这件事似乎并非是如此简单的事儿,捐献之前还需要各种检查:“那个黄本天说自己是捐了肝,所以来手术的?”
“没错,他就这样跟我说的。”豆豆回答。
“可是他没告诉家人,刚动完手术肯定下不了床,由谁照顾呢?”我不解。
“有个阿姨,说是那个有钱人出钱请的,前段时间他完全动不了的时候,那阿姨一直都在病房陪护着。现在是他能够下床,来回走动也没问题了,阿姨才不陪护,而是每天定时过来送餐。他还问过那阿姨,说是谁请她来的,她说是一个杂役,也没透漏是哪户人家的杂役,反正给了他一块儿大洋,让她照顾。”
“看来医院的保密工作很到位。”我跟豆豆聊时,恍惚间忽略了她只是孩子,而是当成了大人:“这也是个调查方向,如果B区贵宾病房守卫森严,想要进去查看肯定不可能,但医院是杜盛的,他不可能不知道这件事。还有就是院长韩实忠,只要受害者重新立案,警察局就可以光明正大进入调查,并且对这两人进行问话了。”
“可是如果有协议,有捐赠者签字,这件事是否就是合法的?”豆豆一边吃着苹果一边说:“黄叔叔说他也是签了好多字,还按了手印,但上面具体些的什么他不知道,识不得那么多字。能看懂的就是一些常用字。”
“是自愿还是有威胁倾向,这就不好说了。”我想起楼下那个断腿小伙子,医生明显就有威胁性,因为知道病患家属根本拿不出高额手术费用,又不会眼巴巴地看着人死而不救,这时候突然提出了捐赠肾脏抵手术费。
手术费用在高,也肯定高不过一百大洋吧?